重庆市混凝土协会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2026-07-07 15:40:48

一、党支部党员大会

(1)基本含义。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,由全体党员参加,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。

(2)主要职权。

①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;

②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、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;

③决定其他重要事项。

二、党支部委员会

(1)基本含义。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,由全体支部委员参加,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。

(2)召开时间。一般每月召开一次,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。每次党员大会召开前,原则上应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。

(3)主要职责。

①研究、贯彻上级决议和指示。②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方法。③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。④其他按规定应由支部党员大会完成的事项。

三、党小组会

(1)基本含义。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、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,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,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,并设立党小组组长。

(2)召开时间。一般每月召开1次。

(3)主要职责。

①组织党员学习;

②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;

③谈心谈话,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;

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

⑤评选优秀党员;

⑥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;

⑦民主评议党员。

四、党课

(1)基本含义。党课是党的各级组织以上课讲授的形式,定期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进行党性、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。

(2)党课时间。一般每季度1次。

(3)授课内容。与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,突出针对性。


中共重庆市混凝土协会支部委员会

2026年 3月12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