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混凝土协会党支部意识形态管理制度
2026-07-07 15:38:47

一、总则

为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,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守好思想阵地、防范意识形态风险,结合支部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本制度适用于支部全体党员、工作人员,各项工作坚持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主办、谁把关。

二、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

1. 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党支部书记(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)

副组长:支部副书记、纪检委员

成员:各支部委员、党小组长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部党务岗,负责日常统筹、资料整理、督促落实。

2. 责任分工

(1)支部书记:统筹意识形态全面工作,重要事项亲自部署、重大问题亲自处置。

(2)支部委员: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抓好分管领域、分管岗位意识形态工作。

(3)党小组长:管好本组党员思想动态、日常言行及各类活动导向。

(4)全体党员: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。

三、理论学习与思想教育

1. 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,依托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集中学习等形式,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,筑牢思想根基。

2. 支部每季度开展1次党员思想动态排查,及时掌握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做好谈心谈话、教育引导工作。

3. 常态化开展正面宣传教育,弘扬主旋律,抵制错误思潮和不良言论。

四、各类阵地管理

(一)会议、讲座、党日活动

举办报告会、座谈交流、专题讲座、外出研学等活动,事前报备、内容审核,严禁邀请立场不当、存在问题的人员参与授课、发言,全程把控政治导向。

(二)宣传载体管理

宣传栏、公示栏、电子屏、工作简报、内部资料等所有宣传内容,实行撰稿自审、支委复审、书记终审,坚持先审后发,严把政治关、内容关。

(三)网络及社交平台

1. 规范党员网络行为,党员在微信、朋友圈、短视频平台等网络空间,不得发表、转发、传播不当言论、谣言、负面信息及低俗内容。

2. 支部工作群实行专人管理,严禁在群内发布无关、违规、敏感信息。

五、舆情监测与应急处置

1. 建立日常舆情监测机制,密切关注线上线下舆情、群众反映,做到早发现、早介入。

2. 若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、负面舆情或突发事件,第一时间上报支部领导小组,不得迟报、漏报、瞒报,按照统一口径及时处置、正面引导,防止事态扩大。

六、分析研判与工作报告

1. 支部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分析研判,形成研判记录;重大节假日、重要会议、敏感时段开展专项研判。

2. 支部每年至少召开2次支委会,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,年终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总结。

七、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

1. 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党建考核、党员日常评议内容,定期开展自查自纠。

2. 对因履职不力、阵地失管、言行失范,引发意识形态问题、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及相关责任人,依规进行批评教育、约谈提醒;情节严重的,上报上级党组织依规追责。

八、附则

1. 本制度由本党支部负责解释。

2. 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中共重庆市混凝土协会支部委员会

2026年 3 月 12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