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总则
为深入推进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,规范履职行为,强化作风建设,依据党内法规及上级要求,结合支部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本制度适用于支部全体党员及工作人员。
二、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
1.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小组,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;支部委员分工负责,落实一岗双责,抓好分管范围内廉政建设。
2. 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职责,开展日常监督、提醒警示、问题排查等工作。
3. 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廉洁纪律,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。
三、学习教育制度
1. 依托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集中学习,常态化开展党纪党规、廉政警示教育、典型案例学习,每年开展廉政专题学习、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。
2. 坚持节前廉政提醒,在节假日、重要节点开展廉洁谈话、纪律提醒,杜绝“节日腐败”。
3. 定期组织学习中央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、会议精神,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。
四、廉洁自律规定
1.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。
2. 秉公履职、公道正派,严禁利用岗位便利谋取私利,严禁吃拿卡要、推诿扯皮、违规办事。
3. 规范社交行为,净化社交圈、生活圈、朋友圈,不参与违规宴请、娱乐活动,不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及各类土特产。
4. 厉行勤俭节约,反对铺张浪费,严格落实公务活动、日常办公节约相关规定。
五、党务公开与民主监督
1. 坚持党务公开制度,按照规定公开支部重大事项、评优评先、组织生活等内容,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。
2.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,支部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、民主决策,不搞个人说了算。
3. 畅通监督渠道,认真听取党员、群众意见建议,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、反馈。
六、谈心谈话制度
1. 常态化开展廉政谈心谈话,支部书记每年与支委、普通党员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。
2. 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、批评教育,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。
3. 党员出现思想波动、作风问题、履职偏差等情况,第一时间约谈提醒、督促整改。
七、作风建设要求
1.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,坚决杜绝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做到务实担当、服务到位。
2.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按时到岗、认真履职,杜绝迟到早退、擅离职守、在岗不作为等现象。
3. 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带头严守纪律、转变作风、服务群众。
八、问题处置与责任追究
1. 对发现的违规违纪、作风不实、廉洁失范等问题,坚持立行立改,建立整改台账,跟踪落实整改。
2. 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、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,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、约谈提醒;情节严重的,按程序上报上级党组织依规依纪处理。
九、附则
1. 本制度由本党支部负责解释。
2.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中共重庆市混凝土协会支部委员会
2026年 3 月 12 日